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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当好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定位,以“两全两高”为目标,以“两融两适”为抓手,以“三创”为动力,着力推动“四转四升”,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无锡特点的农机化发展之路,为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机装备结构与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机基础设施和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机装备智能化信息化程度持续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新阶段。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90万千瓦以上,农业机械化水平保持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7%,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林果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5%以上,保持全省领先。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水平

  1.提高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整合现有资源,建立以农机、农业科研机构与农机企业为主体,相关院校为支撑,产学研推用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融合的农机科技创新和协作攻关机制。聚焦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集约化,支持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高端装备研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实现自主技术创新,研制开发适应江南水网地区土壤条件的轻型化农机,适应中小规模农场需要的新型一体化智能农机,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低能耗、低排放、环保型农机,填补高效设施农业领域“无机可用”空白。架好产学研推用联系桥梁,构建研发推广应用平台,积极为企业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农机装备产业高端化发展水平。扶持和鼓励农机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打造以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技术为核心的高端农机装备,引领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新吴区人民政府)

  3.培育农机产业新业态。深入发掘农机产业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发展休闲农机、农机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农机资源全域化融合、品牌化经营、多元化增值。通过农(机)旅结合、农(机)科结合、农(机)文结合等模式,因地制宜创新发展业态,打造一批精品农机节庆、农事体验活动,拓展农机产业价值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

  (二)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水平

  4.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质增效。实施农机装备提档升级行动,加快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环节农机装备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水平,推动全市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稻麦机械化播种、高效植保环节农机装备质量,补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短板。积极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努力争创国家级“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5.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生产全覆盖工程。制定《无锡市2021—2025年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行动纲要》,加快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林果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步伐。围绕精细蔬菜、特色果品、名优茶叶、特种水产、花卉园艺等产业,开展特色产业农机化示范园建设。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梯次推进全市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6.推广应用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和技术。适应绿色农业发展新趋势,支持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应用,实现农机向绿色环保转型升级。加快水肥一体化、高效精准机械化施药、水质调控和尾水处理等技术装备的试验选型,实现节本增效。出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行报废和更新补贴分开执行,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和“高、新、特”农机的推广应用,调优农机装备结构和质量。通过项目扶持和购机补贴,每年报废老旧农机300台(套),新增绿色环保农机800台(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着力提升农机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水平

  7.打造智慧农机示范基地。加快现代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试验示范与应用步伐。立足稻麦生产传统主业,统筹建设“无人农机”示范农场,每年建设1家“无人农机”示范农场。加大传感技术、智能监测、远程控制等信息化技术应用,支持开发农产品产地溯源、质量追溯、电子商务等业务,打造智慧农机示范基地,每年建设2家智慧农机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大数据管理局)

  8. 建设全市农机综合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整合相关资源,强化物联网、信息化与农机化的融合发展,筹建集农机资源普查、作业管理、安全监理、社会化服务及惠农政策宣传发布于一体的全市智慧农机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农机化管理服务“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四)着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9.培育壮大农机经营主体。加强经营主体农机装备、规模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设施配套保障能力建设,鼓励开展订单作业、托管服务,支持农田流转、承包和经营组织“强强联合”,实现做大做强。引导社会资本反哺农业,开展“企社共建”活动,创办特约农机维修中心、无人机飞防队等农机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坚持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融合相关部门资源,共同筹建集全程机械化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于一体的“全程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021年全市建成4家以上“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到2025年建成28家(其中省级5家,市级23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0.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构建金融支农协作新机制,通过设立基金、财政贴息等措施,将新型农机经营主体融资贷款纳入农业担保体系,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农机综合保险试点,适度提高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供多险种、高保障的保险服务。对农机耕种收、植保、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无锡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五)着力提升农机规模化服务水平

  11.加快农田“宜机化”建设步伐。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菜地(茶园、果园)、设施大棚建设、畜牧水产养殖等领域规划方案中,明确“宜机化”指标,为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支持现有粮食、蔬菜、茶果园区和设施大棚“宜机化”改造,逐步改善农机作业条件。注重农机农艺融合,在种植品种选定、种植面积、栽培模式等环节满足农机规模化作业要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合理布局标准化农机库房等配套设施,支持经营主体共建、共享农机库房(棚),推进区域性育秧育苗、产地烘干、初加工中心建设。落实农机经营主体配套设施用地和粮食烘干农业用电政策,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无锡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六)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

  1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持续开展农机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活动,及时消除农机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15.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锡政告〔2020〕1号),引导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加强监理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贯彻监理两个“新规”,开展农机免费实地检验、政策性保险、“双优卡”“农机通”办理“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全市农机“三率”和便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七)着力提升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16.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在锡高校、职业院校设置农业工程学科和专业,培养农业机械化专门管理和技术技能人才。完善“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重点提高农民在智慧农机应用、电子商务、互联网等领域的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结合产业领军人才、乡土人才、“新农菁英”等各类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基层农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17.完善用人机制。把人才引进和培养列入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人事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中,建立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制度。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层次有序、结构合理、品质优良的农机人才队伍。积极引导农业科技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二代”、企业家、退役军人等新乡贤群体返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谋划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加大投入与扶持力度,支持农机“两全两高”“两融两适”“四转四升”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强化工作合力。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负总责。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群策群力,攻坚克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注重典型引路。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丰富经营主体形式与内容,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和薄弱环节突破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发展成效,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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