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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发展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06    来源:无锡高新区

  为深入实施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加快建立产业发展的内生机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进无锡高新区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特就推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定位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创新合作组织。

  二、主要目标

  联盟的发展应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健全和完善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机制。重点围绕物联网、生物医药、智能制造、3D打印、集成电路、软件、新能源等产业领域,以企业发展需求和联盟各方利益共赢为基础,争取3-5年时间,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突出的资源组织能力、完善的运行管理模式和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的联盟,带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加强引导。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协调引导服务作用,统筹规划,营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积极参与联盟创建,整合产学研等技术创新要素,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联盟的构建取得实效。

  (二)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通过平等协商,建立具有实体化、常态化运作的办事机构,在产业、技术创新链条上实现合作与共赢。

  (三)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需求和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积极推进不同类型的联盟组建工作,并优先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优势产业进行布局,成熟一个构建一个,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形成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

  四、联盟的组建

  构建联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产业需求。符合无锡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有利于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利于促进我区新兴和支柱产业的发展。

  (二)联盟成员。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公共研发平台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投融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其他组织机构也可成为联盟成员。联盟各成员单位以高新区企业为主(不低于40%),政府部门及参公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作为联盟的会员。

  (三)联盟发起单位。联盟的发起单位及主要成员单位为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法人机构;企业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

  (四)联盟协议书和章程。联盟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书和章程,制定明确的研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经费管理、利益分配、内部监督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按照章程运作,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民主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明确联盟成员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五)组织形式。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一般由联盟大会、理事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和常设机构组成,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即常设机构)依托单位应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六)经费筹集与管理。联盟经费来源一般有:国家及省、市、区各级政府项目经费、联盟成员自筹经费和缴纳的会费、对外开展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收入提成及其他合法收入。联盟经费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开放发展。建立开放发展机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联盟成员结构和组成,制定成员的退出机制,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履行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五、主要任务

  1、开展成果转化及产业发展促进。建立项目发现和筛选机制,推动新项目和新企业的孵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快创新资源的有效聚集和合理分工,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实施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或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项目。

  2、承担政府的服务外包项目。承担高新区(新吴区)相关部门在项目申报、战略研究和发展规划、科技和产业政策、科技企业发展阶段评估、科技招商、公共服务机构评价、组织产业创新创业活动、科技企业网上空间平台运营等方面的服务外包项目。

  3、组织产业技术交流合作。开展产业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组织联盟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类展览、展示及产业技术交流会;组织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业大赛、培训活动、路演活动等;举办各类联盟推广活动,促进联盟产品(服务)的国际化发展,打造高新区联盟品牌。

  4、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研发。建立产业技术共性平台,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聚集产学研各类创新资源,联合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提升产业核心技术竞争力和产业创新效率。

  5、开展领域(行业)服务。制定并执行各类行业规范和标准,协调行业间的经营行为,引导领域(行业)服务资源开展合作,开展技术转移和人才培养,促进领域(行业)协同创新能力提升。对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发布结果;对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发展建议;开展对会员的信息服务、教育与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

  6、开展标准化工作。以产业技术标准为纽带,聚拢产业资源,共同制定国际、国内、行业技术标准,带动联盟知识产权工作,增强对产业技术标准的引领、市场准入能力和新市场打造。

  六、政策支持

  1、对纳入管理体系的产业联盟和协会,根据其雇用人员数量,按照每人8平方米给予三年房租补贴支持,按照承担的服务工作量和服务绩效,按照评估结果分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2、鼓励政府科技类公共服务外包。鼓励具有一定资质的产业联盟、协会等服务机构承接科技项目申报、战略研究和科技发展规划、科技企业发展阶段评估、公共服务机构评价、组织产业创新创业活动等工作。

  3、支持联盟产业技术共性平台建设。按高新区(新吴区)现有科技政策支持联盟内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开放科技基础设施资源,形成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为联盟内成员单位及行业企业提供检测、分析、测试等科技条件服务。

  4、加大对联盟的技术研发项目支持。对符合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的联盟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推荐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5、鼓励联盟开拓产品(服务)市场,联盟及其成员单位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自主创新产品(服务),经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可以优先参与政府示范项目,优先列入政府采购活动。

  七、工作保障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联盟推进工作联席会”,会议由科技部门分管领导牵头召开,成员单位由科信局、经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联盟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联盟发展工作中的问题,协调落实相关政策。联席会各成员单位间建立信息通报、工作交流、业务协商等工作制度。对一些重大问题可提交高新区党工委讨论。

  2、统筹协调推进。区联席会议加强对联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对联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推进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平台保障;区科信局牵头协调我区产业联盟推进的总体方案和相关制度建设;科信局、经发局、财政局负责研究可以与产业联盟衔接的相关业务,并形成系统化的工作衔接机制;各科技园区按照区产业联盟组建方案的要求,一方面积极筹建相关联盟,另一方面督促已经设立的联盟(协会)按照区联盟组建的要求在工作任务、运营机制、职能等方面进行完善。

  3、加强对联盟工作的宣传。面向全区企业和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宣传联盟组建的政策和导向,为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立联盟提供指导,鼓励联盟之间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推动全区联盟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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