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无锡高新区
事项名称: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权力编码:JS020900JF-XK-0006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相关联行政服务
适用的申请主体:外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受理地点: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发局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510-85253038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新区经发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新区经发局
责任处室:投资合作处
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1:新区工商分局名称预核准
2:涉及前置许可的需获得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证明
3. 涉及环评的需提供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
事项审批的必要条件
应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应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
应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应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本)
应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流程图